回报退出

说明潜在收益来源、分红原则、股权增值和退出机制;不承诺固定收益或固定回购。

潜在收益来源

  • 项目公司盈利后的股东分红。
  • 中心经营改善带来的股权价值提升。
  • 后续投资人进入或股权转让。
  • 集团发展所带来的战略协同价值。

分红原则

  • 先满足税务、营运资金和未来支出。
  • 以经确认的财务报表和董事会决议为基础。
  • 按照最终股东协议和持股比例执行。
  • 不得把经营目标表述为固定回报。
Exit Principles

退出机制原则

股权转让

在满足优先购买权、董事会审批及适用法律后转让给第三方。

新投资人进入

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引入新投资人,并处理估值和稀释安排。

协商退出

总部、其他股东或第三方可协商受让,但不构成固定回购义务。

最终退出条款必须由律师写入股东协议,包括锁定期、估值方法、优先权、违约和争议解决。